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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税务局详细解读: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12问
日期:2018-12-29  点击数:1358 
宁夏税务局详细解读: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12问

(来源  宁夏日报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12月27日,距离《办法》正式实施剩下不到5天时间,记者带着搜集到的我区纳税人普遍关注的12个问题,专门采访了宁夏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邢步。

  1、记者问: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当年扣不完的,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答: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就业、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网民“山水”:“我有2个孩子,1个上幼儿园,一个上高中,该怎么申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你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协商,你可一人申请每月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2000元,或者协商与你爱人各扣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你每月扣1000元,你爱人每月扣1000元。具体扣除方式一经约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需要弄清楚的是,有子女处于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阶段的纳税人,不论子女在境内、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接受公办、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具体扣除的教育阶段包括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子女)、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银川市某事业单位小李:“我2019年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及税务师资格考试,如果全部拿到资格证书,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你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只能在2019年扣除36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在填写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信息表中,要填写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

  4、宁夏某媒体从业人员小姚:“我属于工薪阶层,曾在固原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银川工作并租房居住,请问我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你不能同时享受,你可以选择享受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或者选择享受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5、宁夏某石化公司管理人员小王:“因为工作性质,我每年要在宁夏几个地方分别租房住上几个月,请问该怎么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如果在首府市银川及所辖地区租房居住,每月可按1500元定额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银川市以外的其他4个地级市及所辖地区,如果统计局公布的人口超过100万,按照每月1100元定额扣除,低于100万,按照每月800元定额扣除。

  6、某互联网企业员工小李:“我属于工薪阶层,媳妇没工作,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现双方老人均已过60岁,皆由我赡养,请问,自己能否享受每月4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你只能享受定额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你岳父母赡养的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你妻子享受,鉴于你妻子无工作,也就不需要申报了。

  7、宁夏某食品企业员工小张:“我们兄弟姐妹4人,母亲57岁,父亲66岁,哥哥是个体户,弟弟是公务员,妹妹正在上大学,日前,父亲想指定我一个人享受赡养老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吗?”

  答:按照《办法》规定,你不能享受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8、宁夏某销售公司员工小吕:“我是拿绩效工资的,每个月工资不固定,收入有高有低,请问我这个税怎么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政策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每月工资发放金额是否均衡,不影响全年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金额。新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与原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相比更加合理。

  9、银川市民小杨:“6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哪个是在每月预扣预缴中申报扣除?哪个是在汇算清缴中申报扣除?如何申报扣除?

  答:根据《办法》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在预扣预缴申报中按月申报扣除,大病医疗在汇算清缴中申报扣除,其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是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支出是限额据实扣除。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0、网民“萍水相逢”:“2018年10月1日以后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如果不够5000元是不是不用申报了?”

  答:这样的表述是不准确的,应该说是2018年10月1日以后基本减除费用调整为每月5000元,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5000元,是要申报的,但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如果2019年1月1日后,每月工资仍然不超过5000元,就不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11、某民营企业法人代表老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如果迟报了,会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答:按照《办法》规定,迟报的可以在预缴期内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会影响征信记录,也不会影响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2、网民“静思无语”:“首套住房贷款怎么确定?利息如何扣除?”

  答:《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只要属于首套住房贷款,2019年1月1日后仍处在合同还款期,且每月实际在向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款和支付贷款利息,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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