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它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节约的用能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合作方式。公司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公司通过与企业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公司与企业分享节能效益,获得双嬴效果。
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项目的咨询服务和节能工程实施,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授予的“工业、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是国家工信部授予的“国家一级资质节能服务公司”,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家协会评为“宁夏诚信企业”。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特点
◆ 企业少投资
项目由EMC公司负责,企业付给EMC公司的报酬体现在
节能效益中,是节省出的费用,企业没有额外花费
◆ 企业零风险
只有在产生了节能效益后,企业才将节能效益相应部分支付给
EMC公司,企业不存在技术与资金的风险
◆ 企业免操心
项目由EMC公司负责到底,直至合同期满
◆ 项目易拓展
项目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来运作,是一般运营机制无可比拟的
◆ 投资收期短
节能项目易推行、投资回收期较短
◆ 节能有保证
EMC公司确保节能量实现和企业能源成本下降
● 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1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
注:此类型是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财政支持对象。
2 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项目采购型)
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
3 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公司先期提供,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4 运行服务型
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我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客户支付一定的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项目移交给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