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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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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3 点击数:2152 |
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根据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宁经信节能发[2013]416号)要求和经信委领导指示,近日,节能监察中心会同节能处,在企业自查,五市核查的基础上,对各市监察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采取“听取各市汇报和到重点用能单位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重点核查了工业企业2013年1-8月份主要产品或工序能源消耗情况,宾馆、道路运输、学校等非工企业或单位2013年1-8月份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在校生人均能耗等单耗情况,201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中能耗超限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监察发现,2013年1-8月份,全区共有41家企业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超自治区限额标准,分别是银川市18家、石嘴山市9家、吴忠市8家、中卫市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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