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宁夏环保厅公布,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将对以下三个机构更名,分别是: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更名为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更名为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更名为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以上三个机构的更名将使环保部门职能职责更加清晰,提升环保部门执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