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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公告称三百多单位挪用套取十六亿节能资金
日期:2013-06-25  点击数:2399 

审计署:三百多单位挪用套取十六亿节能资金

   审计署日前发布了《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能源节约利用(21110)、可再生能源(21112)和资源综合利用(21113)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以下简称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

  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本级和转移支付给18个省三款科目资金818.83亿元,涉及8328个项目。三款科目资金的主要政策目标是推动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废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01211月至20133月,审计署对2011年、2012年中央财政本级和转移支付给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直辖市的三款科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项目5044个,涉及资金621.09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60.57%75.85%

  审计结果表明,两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以奖代补、补贴终端消费者等方式支持地方和企业实施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项目,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产品,在引导、促进节能环保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其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此外,还发现有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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